因為老闆要告一位病人誹謗,所以我收到一張傳票,


老爸收到時超緊張,還以為我跟別人有什麼過節,


拜託喔!這麼不相信你女兒喔!又不是我!


跟老爸說明了事情始末後,他總算放心了,


還跟我說會有錢可以領,算是車馬費,記得是200塊錢!


今天為了這件官司而出庭作證,事先有先跟委任律師演練過了,


律師說可以領500元,200塊大概是20年前的價碼啦!


還說檢察官都會先下馬威,千萬別被唬住了!


但是,今天診所又排了3台刀,小汶感冒請病假,我下午出庭!


媽呀!可見會很忙,所以我就跟玲商量,我先上第一台刀,


預計12點半下刀,還有半個小時的時間可以吃飯,


沒想到刀是準時下了,因為我想幫玲把第2台刀準備好,


所以這頓飯吃得狼吞虎嚥的結果,就是胃很不舒服,


這種結果導致整個下午頭昏腦脹,胃超不舒服,


出了庭回到診所之後,咱們法務又要求要把檢察官問的問題全想出來!


這種狀況下想的出來才有鬼咧!而且才剛做完一個C導,


所以囉!問題不但沒想出結論,餓又吃不下,真是夠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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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玉潔冰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